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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创新实施主动学法激励制度——探索"学法轻罚"为企业绿色发展“加分”
发表时间:2025-12-03

“感谢生态环境部门提供的学习机会。通过此次学法培训,我们不仅能够从轻处罚,还对企业环境管理工作有了更新的认知。”前不久,营口某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厂长刘某旭对参加的学法减罚培训感触颇深,刘某旭通过自己的学习考试,不仅为企业省下了0.6万元,还进一步提升了自己对企业环境管理的认知。


针对部分排污单位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掌握不全面不透彻等问题,2024年,营口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探索制度创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在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建立排污单位主动学法激励制度。该制度旨在通过正向激励,引导企业系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增强守法意识,从源头预防环境违法行为。


该制度遵循自愿原则,排污单位在日常管理或案件办理过程中,可申请参加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环保法律法规学习。培训采取“日常学法”与“违法后学法”两种形式。学习与考试均采用线上方式进行,方便企业灵活安排。全市所有排污单位均可申请学法培训,学习满20学时后可申请考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


营口市生态环境局在鼓励企业自愿参加主动学法活动时,更加强调企业相关负责人的亲自参与,主动学法激励制度明确,“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本人及实际经营控制人、法人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参加‘日常学法’的,积3分;法人组织的环保总监等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加‘日常学法’的,积2分”营口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负责人关作正介绍,这种制度设计在于引导企业负责人认识到其在企业环境管理中的重要性,也是为了保证学习的效果。


除了对参与人员的引导,主动学法激励制度更是将学法活动的效果与激励措施相挂钩。学法考试合格后,可享受优先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依法不予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以及加快信用修复等激励措施。以从轻处罚为例,排污单位“日常学法”积分在20分及以上的,可以在营口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表裁定的基础上减少5%;积分在15分(含15分)以上不足20分的,可以减少3%;积分在10分(含10分)以上不足15分的,可以减少1%。


营口市排污单位主动学法激励制度是生态环境部门践行“依法依规监管、有力有效服务”理念的重要举措。该制度不仅优化了营商环境,更推动企业实现从“被动普法”到“主动学法”的转变,有效提升市场主体环境管理能力和内在活力,为全市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法治动力。截至目前,全市已有312家排污单位完成主动学法。11家企业获得从轻处罚激励,共减罚6万余元。


“学法减罚活动只是企业普法教育的一个方面,但却是一个很好的切入口。今后,我们会将企业普法培训与环境监管同步抓,常态化地做好相关工作。”营口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于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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