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上午,营口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营口市生态环境局新闻发言人就我市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李福刚 营口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新 营口市生态环境局海洋生态环境科负责人
主持人:
营口市委宣传部 尹 璐
今年以来,营口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立足营口地域特点,以河海统筹治理为抓手,全力推进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交出了一份河海清、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安的营口特色“绿色答卷”。
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营口市生态环境局精准发力,坚持多污染物协同控制,聚焦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强化源头管控,1—11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84,同比改善2.3%,各项主要污染物均达到了国家二级标准;在水环境治理系统推进工作中,1—11月,我市已完成548个入海排污口备案,并构建闭环整改机制,市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87.5%,较“十四五”约束性指标高出12.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动态清零,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66.3%,创“十四五”以来最佳,河海统筹治理成效斐然。
市生态环境局聚焦百姓诉求,1—11月,受理环境信访1313件,均实现“接诉即办、闭环销号”,群众满意率超95%;通过现场检查、遥感监测等方式,在全地区核查重型车辆11225台次, 社会生活类噪声投诉同比下降3%。同时,市生态环境局构建“互联网+统一指挥+综合执法+服务企业”新模式,非现场执法比例达22%,超全省平均水平;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打造省级“无废细胞”54个;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大清河入选生态环境部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名单,白沙湾、熊岳河湾分别入选生态环境部第三批、第四批美丽海湾名单,大辽河入海口湿地生态持续向好,“鸟浪”年吸引游客超百万人次。
此外,市生态环境局持续优化审批服务,将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30个、15个工作日,排污许可5类变更事项可当日办结,今年以来已完成10个重大项目环评审批,保障华能营口海上风电等重点项目落地;深化减污降碳,激活绿色转型“核心引擎”,推进碳排放权交易高质量履约,减污降碳协同推进,6家发电企业连续4个周期碳排放权交易履约率100%,完成相关行业扩围工作,超额完成2024年度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实行“清单化管理、差异化监管”,推行柔性执法,今年累计办理不予处罚案件22件,免罚金额640余万元,从轻减轻处罚50件,减罚金额180余万元。
下一步,营口市将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提升治理成效,以更优生态环境质量护航高质量发展,让生态秀美成为营口幸福底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