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监察执法二处以“督导+服务”双线推进为抓手,通过定期调度、不定期抽查等工作,着力推动监察区域各地积极发挥“政府统筹、部门联动、企业负责”合力作用,严抓岁末矿山安全生产。
高位部署,迅速组织研判落实。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岁末年初矿山安全风险防范,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鞍山、本溪等市成立专项工作专班,统筹协调监管工作;抚顺市制定重点任务清单并召开全市专题会议进行布置;各县(区)普遍通过政府常务会、专题调度会等形式,细化任务分工,压紧压实各级责任,确保各项安全要求传达至基层末梢。
一线督导,领导带头深入矿山。市、县两级政府负责同志主动下沉一线,开展实地检查与现场督导。抚顺、本溪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矿山一线开展安全检查,鞍山市负责同志赴重点矿山企业进行调研;各县(区)党政负责人利用周末等时间,赴辖区重点矿山企业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对部分企业负责人开展警示约谈,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细化值守,强化岁末安全防范。针对岁末年初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各地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细化风险管控措施。海城市、千山区等地建立领导干部定期安全检查日制度,开展常态化巡查;明山区、平山区等地组织力量开展驻矿指导,协助企业规范管理;清原县、抚顺县等地加强对停产停建矿山、尾矿库的巡查封堵,严防失控漏管。监管部门通过开展专家帮扶、部门联动、包保督导等多种方式,持续夯实矿山安全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