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达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的通知》的要求,近日,营口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以下简称“市执法队”)在监控指挥大厅组织召开营口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重点工作部署会议,市执法队、各县(市)区、园区分局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工作同志参加本次会议。
会议要求,各县区分局要督促企业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自动监控相关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执行。会上还针对近期发布的涉及自动监控典型案例进行剖析,以案为鉴,对案例中存在的虚假标记、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以及存在干扰数据涉嫌弄虚作假情形进行分析讲解。会议还结合2024年“两打”工作,强调对自动监测造假行为要从源头预防,加强对第三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特别是监控设备运维企业的监管,对运维过程不规范、运维能力不足等问题要加强管控,对自动监控数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失信风险较高的运维机构,采取约谈或加大查处力度等方式提高工作质量。
以案为鉴、部署重点工作本次部署会后,我市将对现有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指导排污单位对可能存在不当干预功能的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依法依规推进在实施自动监测的废水、废气采样点位和监测站房等关键位置安装视频监控工作。全市执法人员将进一步夯实执法基础,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管能力,提高发现问题线索水平,深入查处自动监测违法案件,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