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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两部门检查64座“头顶库”
发表时间:2025-05-29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和辽宁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通知,部署汛期防汛重点工作,对尾矿库“头顶库”开展联合检查。


通知强调,各地须严格落实属地政府领导包保责任制,全面推行尾矿库市、县、乡(镇)、村负责人及企业主要负责人“五位一体”防汛包保机制,对64座存在溃坝风险的尾矿库“头顶库”实行全覆盖检查。5月底前,全省尾矿库须完成调洪演算复核,开展坝体稳定性分析,组织应急装备全面“体检”,组织联合应急演练,特别是“头顶库”须组织下游居民开展撤离演习。


通知要求,重点监测边坡高度超100米、排土场堆高度超100米的露天矿山,对未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的边坡,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地下矿山严格执行“暴雨红色、橙色预警立即撤人”制度,提高井口防洪堤建设标准,即井口标高须高于历史最高洪水位1米。地质勘探野外作业落实“四防”措施(即防范山洪、泥石流、滑坡、雷击),极端天气下无条件停工。


近期,两部门将组建4个专项检查组,对全省64座尾矿库“头顶库”逐库进行检查,市、县监管部门对其他重点矿山进行检查,做到汛前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指定专人督办,对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责令限期停产整改。(记者杨歆琳   通讯员吴彤)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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